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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怀安县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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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河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环保绿化|科技文教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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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怀安县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县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项目已由张家口市水务局以张水(2016)119号文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怀安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RHP-C051600680586-1-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境内; 招标范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公顷。其中:营造经济林39公顷、封育治理261公顷,间封禁碑1座。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造林、绿化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经营范围,具有类似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内容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如有,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安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朱大发 电话:0313-781289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4层 邮政编码:075000 联系人:杨帆、邵艳春 电话:0313-5980397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 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19 联系人: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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