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标公告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采购服务的说明: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处理,并上传至存储设备。 1.采购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12年5月我院与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影研公司”)签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合同书,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高效、准确,且安全的完成了合同规定内容。为档案加工标准化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此采购为前期工作的延续。北京影研公司已经完成我院新生业务档案加工工作,并正在加工新生成业务及历史档案。在档案加工过程中采用的数据、图像存储方面以及数据库结构设置方面均已形成特定数据结构模式,如更换数字化服务商,将涉及到档案调阅查询、档案审批、授权、登记、审查、统计、对外窗口电子档案打印及自助打印等业务,及以往档案数据、档案图像存储能否安全完整的迁移,以及档案数据库结构的改变等问题,对新生成档案的加工进度和效果将带来重要影响,甚至停止的状态,同时也会增加项目费用支出及花费时间。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影研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慧大厦4021W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延续性,有其专业性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 专业人员姓名:门胜东 工作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 专业人员姓名:刘庆平 工作单位:天津工艺美术学院 职称:高讲 六、公示的期限 自 2016 年 05月 18 日起至 2016年 05 月 24 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刘老师 022-26491095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老师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南先生 联系电话:23278228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