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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设备租赁、舞美及视频制作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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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网络通讯|办公设备|其它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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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设备租赁、舞美及视频制作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设备租赁、舞美及视频制作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TC-16630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年度预算约为3000万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第一包 设备租赁(高清EFP系统租赁) 1000 第二包 影视设备租赁 第三包 舞美制作(含大屏幕、灯光、道具等) 800 第四包 视频制作(含特效、动画、包装、调色等) 1200 1)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第一包、第二包每包选择不少于3家(含)不多于10家;第三包、第四包每包选择不少于5家(含)不多于10家(含)入围供应商。设备租赁(第一包、第二包)的入围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最高限价,由具体使用人自行选择;凡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具体项目立项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舞美制作、视频制作等项目(第三包及第四包),可在入围供应商中以非招标类竞争性方式选择合作伙伴。 2) 服务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3)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本项目所有入围单位不得将具体执行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操作使用、维护设备和处理应急问题措施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包及第二包还须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提供相应设备和制作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2、投标人所投设备租赁服务所涉及的设备应为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而提起的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所投服务所涉及的人员应为投标人合法雇用的人员,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相关的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而提起的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包还须具备的资质: 1)具有国家级或者省级卫视大型晚会的舞美、灯光、大屏幕设计制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 第四包还须具备的资质: 1)具有丰富的视频制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 2)具有丰富的影视动画制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为证。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13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一号楼3层多功能厅。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联系人:牛静、李薇 联系电话:010-82101901、82101580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 电 话:010-68965582 传 真:010-68966628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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