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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永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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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云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科技文教|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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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受永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永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HTCG2016-25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备注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需授权 2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需授权 3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需授权 4 红外分光光度计 1 需授权 5 可见分光光度计 2 6 PH计(台式) 2 7 离子计 1 8 电导仪 1 9 烟尘测试仪 2 需授权 10 中流量采样仪 5 需授权 11 声级计 2 需授权 12 气象测试仪(套) 4 需授权 13 COD消解仪 1 14 超声波清洗仪 1 15 微波消解仪 1 需授权 16 翻转机 1 需授权 17 六联电炉 3 18 烘箱 1 19 培养箱 2 20 单联电炉 2 21 马沸炉 1 22 分析天平 2 需授权 23 台式天平 2 需授权 24 通风柜 1 25 流速仪 2 26 无菌操作台 1 27 冰箱 2 28 冷藏箱 1 29 纯水机 1 需授权 30 水浴锅 2 31 电热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2 (参数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术)。 2.3 交货时间(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143.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企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3.6招标内容中备注要求产品,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产家授权书;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内容中备注要求产品,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产家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8 日起至2016年 5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8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永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建磊 联系电话:139885184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晶 联系电话:135782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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