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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业务定点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业务定点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H)FWZB-2016-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桂林市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业务进行的定点供应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定点服务的具体内容等请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 2、具有在桂林市临桂区履行采购合同能力和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并在桂林市临桂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完善的供货渠道及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 2016年5月26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 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邮寄业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距开标时间48小时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分行体育支行 账号:2103 2154 1930 0025 27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开标。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分行体育支行 账号:2103 2154 1930 0025 272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0773-5853909;传真:0773-5848888。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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