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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发布日期: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采购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所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数量
(批)
1 消防装备采购 1590000 30000 1
注:本次采购经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批准,具体产品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公告发布期限: 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再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在投标报名时收取(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6月6日北京时间14: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北京时间15:00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北京时间15: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帐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在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核验的帐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划转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6年6月6日15:00时前到账,如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本中心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供应商账户注册: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进入合川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未注册和未经审验的投标供应商每次投标将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盖单位鲜章)现场递交。
咨询电话:(023)42757282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4275730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 谭璐、胡洁
电  话:15723145822
(二)采购人: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刘继鲜
   电  话:1869669115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建行重庆分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
账号: 50001153700050205878-0086
户名: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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