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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晋江市灵水中学游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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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福建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环保绿化|网络通讯|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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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灵水中学游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灵水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晋江市灵水中学游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605119(JJCG2016—212) 2.委托单位名称:晋江市灵水中学 3.委托单位地址:晋江市 4.委托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95095035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晋江市灵水中学游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采购文件可在http://qz.fjzfcg.gov.cn:9200/网上提供下载。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2.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3.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李先生、庄先生、林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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