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6年刑侦实验室专用耗材、刑事侦查技术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6年刑侦实验室专用耗材、刑事侦查技术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LPSP16GZ01ZC0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5月11日至2016年05月17日五个工作日。1.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GZ01ZC08。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6年刑侦实验室专用耗材、刑事侦查技术器材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999(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5. 采购预算:492.9938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6.2 本项目各包组采购本国产品。6.3 本项目各包组属于政府采购项目。6.4 监管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7. 供应商资格: 7.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4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和2016年1月-3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7.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4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11日起至2016年05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电话:020-8765 1688-153;143 电话:/传真:020-8765 1698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99号邮编:510075 邮编:511300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