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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承秦高速承德段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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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河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环保绿化|科技文教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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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秦高速承德段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600400454-1-1 1.招标条件 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交通(2008)1590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8-0121)。建设资金来自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从承德市向东南贯穿承德市东南部地区,是河北高速公路网中“第一条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影响区内主要公路分别为:国道101(G101)、省道承秦出海路(S251)、省道平青乐线(S252)、省道承栗线(S261)和省道邦宽线(S261)。 本项目全长91.972公里,起点至承德县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承德县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全线设承德南—太平庄、上板城、承德县、黄杖子、宽城、板城、东川互通式立交7处和承德南互通升级改造工程1处。建设连接线5条,全长27.058公里。其中:上板城互通连接线1.518公里,承德县互通连接线1.645公里,承德县互通支线连接线3.095公里,元宝山连接线17.35公里,南环连接线3.45公里。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承秦高速承德段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主要包括收集工程有关资料,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及监测,编制全线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 2.4服务期:合同签约后直至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并获得验收证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类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类别:交通运输),有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的单位均可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为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与上述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可以进行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 5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24 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村38号 邮 编:067000 联系人:申大为 电 话:0314-2059168-58509 传 真:0314-212200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王岩、刘鹏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日期:2016年 5 月 4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类别:交通运输)。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件3、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财务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提交的投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一致,且只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投标函出具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7)服务期、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10)与招标人未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投标;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资格评审 对附件2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评审要求。 通过资格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2-1项规定; (2)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2-2项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2-3项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9.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9.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9.3计算财务得分 (一)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等于投标人财务建议书中的大写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计算 1、招标人设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取其余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而变化。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F1——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2;若D1<D,则E=1 10.投标文件的澄清 (1) 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11.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当评标价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优先。当报价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次序。 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一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2.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2.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2.2 开标记录情况 12.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2.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2.5 投标人排序 12.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2.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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