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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车等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车等采购 (项目编号:HAKFDL-竞磋-2016006 ) 2、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垃圾车等采购共分为A、B两个包,A包垃圾转运车;B包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详细采购参数见第二章要求。。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A包垃圾转运车:叁拾贰万元整(¥:32万元 ) B包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贰拾贰万元整(¥:22万元)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根据采购人要求(A包)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5年 7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供应商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垃圾转运车)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原厂质保函,供应商是(制造商)的仅需提供原厂质保函;(质保期一年)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格式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根据采购人要求(B包)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5年 7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供应商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原厂质保函,供应商是(制造商)的仅需提供原厂质保函;(质保期一年)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格式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磋商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 5 月 10 日 下午14: 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10 日 下午14: 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 响应文件接收人: 杨钱凤 6、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评)标时间: 2016年 5 月 10 日 下午14: 30分 开标(评)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 7、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张国益 联系电话:13852386317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国益 联系电话:13852386317 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 (2)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517-83715279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8号开发区管委会1607室 (3)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139151023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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