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治安巡逻队制(购)服装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治安巡逻队制(购)服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6]JZTP-A2-2二、项目名称:治安巡逻队制(购)服装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可对其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治安巡逻队制(购)服装 详见附件一 44804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2、采购范围包括: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质条件:须为公安部所公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服装定点生产厂家或分厂;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资质条件:须为公安部所公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服装定点生产厂家或分厂;分厂须提供总厂的授权生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获取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3日(北京时间:9:30 - 12:30, 13:30 - 17:00 节假公休日除外)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二科(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四层)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1、谈判时间:2016年5月4日10:00(北京时间)2、谈判地点: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四层竞价大厅谈判室。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地址: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联 系 人:李学良 项目联系人:栗先生联系电话:13467083248 联系电话:0355-6055742 邮政编码:046000 电子信箱:czc2119015@163.com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