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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发布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1-0240-RH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737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西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联系方式:陈 工 0771-28605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0771-587373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采购(GXZC2016-G1-0240-RHZB)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3030028 )批准,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0240-RH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 分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B 分标:倒置显微镜(1台);
C 分标:化学发光成像系统(1套),电转印系统(1套),手持式细胞计数器(1台);
D 分标:三重四极杆离子阱质谱仪(1套),酶标仪(1台);
E 分标:基因测序仪(1台)。
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 451 万元,B分标 50 万元,C分标 46 万元,D分标 322.5 万元,E分标 264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3日止(工作日),每日 8:30-12:00时,14:30-17: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投标人提供在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发售招标文件期间内查询)(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 9 万元,B分标 1 万元,C分标 0.9 万元,
D 分标 6 万元,E分标 5 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至本代理账户并凭转账底单换取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
账 号:6223 5748 63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8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8日09时00分,在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西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 工, 0771-2860553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项目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771-5873735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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