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服标配品项目询价公告 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其所需警服标配品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CXZC_XJ16003-1 二、项目名称、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警服标配品项目采购 采购预算:178890.00元。 三、报价内容:1. 本次询价共分一包,报价人需全部投报。 品名 面料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春秋常服 精梳毛涤混纺弹性哔叽,80Nm/2×80Nm/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幅宽149cm,质量193g/㎡ 套 134春秋执勤服 精梳毛涤混纺弹性哔叽,80Nm/2×80Nm/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幅宽149cm,质量193g/㎡ 套 134春秋执勤服单裤 精梳毛涤混纺弹性哔叽,80Nm/2×80Nm/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幅宽149cm,质量193g/㎡ 条 134内长衬 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100s/2×100s/2,棉60%涤40%,质量100g/㎡ 套 268领带 90%涤纶丝与10%桑蚕丝交织面料,面料经纱规格56dtex(50D),纬纱规格84dtex(75D), 条 134外腰带 牛皮,铁头 条 134大檐帽 毛涤单面哔叽,经纬纱Nm80/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克重194g/cm2 顶 134 2、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采购人的个性服务需求(祥见采购明细中的需求描述)等。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2011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及之后相关增减文件规定的生产企业范围内,并提供证明材料 9、具备公安部装财局颁发的《警服量体资格证》。 10、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公安部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春秋常服、单裤检测报告(需含甲醛检测)。 11、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4月28日。 获取方式:自带U盘到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县财政局院内)免费获取。并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不做此要求)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做此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询价截止日期前2015年或2016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纳税证明(询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月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案) 六、提交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可提前半小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被拒绝。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长治县城 联系人:裴先生电话:0355-8087656 集采机构: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治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5-8085224 邮政编码:047100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