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城江南路(东北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东县城江南路(东北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GZB201602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惠东县城江南路(东北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2、建设单位: 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3、建设地点: 惠东县城 4、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1.63Km,标准横断面宽度20.5~24.5m,其中桥梁段长557m,桥梁宽度20.5m,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5995.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7393.4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为7364.19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用4999.72万元)。 5、招标范围: 完成报告书编制、评审及备案函等成果文件 6、质量及工期要 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要求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资金来源: 县 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备案,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 、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7 、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每一页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2016年 4 月 2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东县象棋路66号)报名。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 、招标人将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62929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798881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52-88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