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检察院201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千阳县政府采购办批准,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千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千阳县检察院 2015 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千阳县检察院 2015 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QYCGH(2016) 18 号 三、采购人名称:千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917--42419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917--2605926 五、项目概况:1 、招标内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密码柜、保险柜、防爆毯、防爆桶、手持金属探测仪、高清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采购预算: 31.14 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事项:1 、报名所需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含办公用品相关内容); 2)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 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报名时请携带上述公司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宝鸡市行政东路白金汉小区 10 号楼三单元 601 ) 4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开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九、投标、开标地点:千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暂定)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