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绿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绿伟)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投标车辆必须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绿伟)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415-1088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3 、预算编号: 18-16-98942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冷藏车2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 、交付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6 、交付日期: 奉贤区。 7 、采购预算金额: 400000 (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0000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4-1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4-25 截止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若投标人非所投车辆制造厂家,须提供由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5-09 10:3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5-09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事项 标书费500/本(售后不退)。领取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805室。领取时间:2016-04-25下午13:30-16:30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 地址: 陕西北路917号 邮编: 201499 邮编: 200040 联系人: 黄义良 联系人: 顾文双 电话: 13661530201 电话: 15001898226 传真: 021-67189226 传真: 021-6089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