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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或自2012年起始的三年(含)以上的生产场地租赁协议(房地产权证或生产场地租赁协议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并配备有完成本项目生产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和实物照片);
1、项目名称:非机动车号牌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412-74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6605G212) 3、预算编号:00-16-250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非机动车号牌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制作完成。投标人须确保接到送货指令后48小时内将货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全市18个非机动车号牌仓库) 7、采购预算金额:3180400(国库资金:31804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4-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2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5-0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5-0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4月21日(工作时间:9:00-11:30,13:00-15: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04月21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招标文件及交纳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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