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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便携式微型气相色谱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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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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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便携式微型气相色谱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东后街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425662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72273;010-65043143 招标编号:0686-1641B12D058Z 预算金额:人民币774,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便携式微型气相色谱仪 套 1 是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近三年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注: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用户名称,项目时间 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 近三年:2013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社保登记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自2013年以来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 (7)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东楼一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翟伯烜、赵齐霁 联系电话:010-65072273;010-65043143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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