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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HAZC2016030293 二、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本次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各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参加谈判。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 第一包:公务用车评估; 第二包:公务用车拍卖。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第一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第二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2016年3月30日已作为淮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AZC2016020134)中标第一候选人的。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四、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4月7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四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陈飞 电话:0517-83638019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沈振华 电话:0517-83168086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168083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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