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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智能档案柜询价采购通知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最终制作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0000元。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1). 自动控制选层: 数控柜自控系统自动控制设备选择所需载物搁板层。 2). 电动控制选层: 数控柜自控系统自动控制设备故障,可采用电动选层。 3). 故障自动测报: 数控柜自控系统自动测报设备故障。 4). 应急手摇运转: 停电情况下设备可采用手摇方式运转。 5). 自动捷径选层: 数控柜自控系统自动控制设备对所需载物搁板捷径选层。 6). 电脑联网自控: 计算机与选层库联网,控制数控柜自动启门、选层、运转。 7). 光电安全保护: 自控系统对操作人员和设备具有安全保护功能。 8).电动、自动启门:可采用人工、电动和自动方式开启柜门。 9).搜取资料名称可清晰找到资料所在柜。 9.1 单台柜体可存放A4、3公分档案盒300盒以上。 9.2 档案柜尺寸以测量场地设计方案为准。
品目号:1 ,货物名称:智能档案柜, 数 量:12组 招标技术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2.白色烤漆,表面光滑平整,牢固 、光洁,不变色。快速转动不卡档案盒; 3.控制台可采用高密度中纤板 4.立柱框架钢材:≥2㎜ 5.门前封板钢材:≥1.5㎜ 6.顶板钢材:≥1㎜ 2. 最大允许载重不小于700kg; 3. 电机功率:满足稳定回转需求,参考电机型号,不小于1.1kw; 4. 根据等待感受,最长取件时间宜不大于26秒; 5.整机运行噪音:不大于55分贝 9、光电安全保护;10、手动/自动走层;11、应急手摇功能; 12、缓起缓停功能; 13、自动门; 14、7寸触摸屏。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四)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验收标准及要求: (1)产品质量的验收依据为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必要时采购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和确认。 (2)供应商主辅材料及其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采购方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方承担,同时按违约处理。 (3)采购单位将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质量督查,在某道工序验收发现不符合文件的要求或未通知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有权提出调整修改直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的 20 %赔偿业主损失。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由中标单位与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首期付款为货物到场装配到位并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支付按验收合格后满壹年使用无质量问题,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良好,10日内无息支付。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报价人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1)近三年(2013年3月1日起)智能档案柜项目业绩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 3.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5.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6.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授权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 2016年4月7日11:00 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陈凤 王珊珊 电话:0513-81819585 81819598 81819565(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 联系人: 沈翔 王亚章 联系电话: 888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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