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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连江县北江滨慢道景观三期缆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连江县北江滨慢道景观三期缆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电力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北江滨慢道景观三期缆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北江滨(按规划要求实施)。
2)工程概况:拆除10KV城南637线#02环网柜至后岩支线#20杆之间电缆,新增3台两进五出离压环网柜, 3台400kVA变压器,新增1台100kVA变压器,45盏LDD-035-10m单臂灯。预算造价约为34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施工合同价按财政预算审核价下浮10%计算,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
5)设备材料供应: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7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4)     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6)       须具备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7)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8)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7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招标图纸、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五一广场高桥路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总院分院公交站)
电  话:15659169948,13600893588
传  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蔡女士,胡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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