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均溪镇河滨西路(福塘段)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平诚(明)[2016]005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均溪镇河滨西路(福塘段)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田发改投资[2015]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村镇自筹 ,招标人为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大田县福塘;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道路路宽为18m,长为2823.352m,造价约7000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均溪镇河滨西路(福塘段)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2.4. 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下浮20 % 计,即本工程的监理费为132.32万元(计费额暂按7222.55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包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另行支付。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3. 投标人近 五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至 2016 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配套另售,售后不退。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6年4月18 日17:00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26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三明大田支行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810 5010 0100 0643 9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招标人: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邮编: 366100 ;电话: 13507592866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均溪镇国土资源所五楼) ,邮编: 366100 ;电话: 0598-7229661、13950982099 传真: 0598-7229661 ;联系人: 周先生、廖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