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医院EPS应急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西青医院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医院EPS应急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EPS应急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172 二、更正内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蓄电池 12V7.2AH 只 16 2 蓄电池 12V12AH 只 112 3 蓄电池 12V17AH 只 160 4 蓄电池 12V18AH 只 14 5 蓄电池 12V26AH 只 14 6 蓄电池 12V33AH 只 469 7 蓄电池 12V40AH 只 40 8 蓄电池 12V65AH 只 32 9 蓄电池 12V100AH 只 55 10 EPS主电源 PYD3KW 台 5 三、更正日期:2016年3月2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蕊 孙海玲 (二)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三)传 真:022-2355662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靖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279604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060 电子邮箱:fhk305@163.com 开户银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账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87557120100304007426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不变。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西青医院EPS应急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172)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发送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3556628;电子邮箱:fhk3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