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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磐安县公安局刑侦视频侦查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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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浙江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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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刑侦视频侦查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刑侦视频侦查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16-GK-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磐安县公安局刑侦视频侦查装备项目 批 1 69.5 见附件<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2、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3-24至2016-04-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本公告网页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4 09:30 七.投标地址: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04-14 09:30 九.开标地址: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7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银行账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投标报名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5897988 传真:0579-84652039 地址:磐安县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媛媛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施尚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传真:0579-84883830 地址:县城文溪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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