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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源县公安局刑侦技术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发布日期:

新源县公安局刑侦技术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采购人:新源县公安局
 
二、集中采购机构: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项目编号: XYCG(GK)—2016069号
 
四、采购内容:新源县公安局刑侦技术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具体为: 1、刑侦技术室中央工作台8套,2、边台13套,3、一体式水池6套,4、通风厨3套,5、试剂架6套,6、试验台专用插座90套,试验凳44把,文件柜31组,9、组合货架37组,10、无影灯6套,11、案件财务室防盗门1套,12、实验室专业风机3套,包含以上货物的安装、调试,总体要求美观实用、质量优良、设施配套,须严格按照图纸和采购单位具体要求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书面证明原件到采购单位参加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13394996466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安装施工能力);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通过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或新源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书面证明原件;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2013年以来在新疆范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良好业绩;
 
7、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体系(在新源具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合作商)
 
8、本次招标供应商不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
 
 9、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等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3月23日北京时间10:00至2016年4月6日北京时间16:00(节假日除外)。取得地点: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文件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4月6日京时16:00-18:30前.
 
八、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2016年4月7日京时12:00前,传真答疑。
 
九、资质审查时间:2016年4月13日京时10:30 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3日京时10:30 时。
 
十一、采购项目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394996466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传真:0999-5025610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地址: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邮政编码:835800    电子邮箱:xyxzfcgzx2007@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支行
 
    账   号:30-119001040009264         开户行电话:0999-50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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