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宿迁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就 宿迁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网上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一) 项目名称 : 宿迁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二)采购编号: SGZD[2016]15号(三)项目预算: 110万元(四)主要内容:本项目范围包含宿迁市市直、洋河、湖滨、国开、宿苏新区(管委会)及宿城区、宿豫区地名普查技术外包。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四)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年10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五)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 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其专业范围中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一)采购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6 年03月23日 8 时30分至 2016 年03月31日17:30 。(二)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因系统升级,需对原注册登记入库的宿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CA证书(即政府采购CA加密锁)、电子签章、数据库信息进行同步升级和更新,请原持有市政府采购CA证书的投标人及时按照《关于升级政府采购CA证书、电子签章、诚信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重新填报、审核数据信息,并申领CA证书。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报名的,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取得市级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直接登录使用政府采购系统;如需增加投标业务类型,可在“企业信息”-“单位类型修改”栏目中自行增加相应类型,提交相关资料送审。(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04月13日09:00(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三)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 静联系电话: 0527-84396036传真电话: 0527-84396061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邮政编码: 223800采购人:宿迁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茹联系电话: 0527-84363266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七、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宿迁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