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寨乐乡蔬菜园区冷库项目建设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一、按照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寨乐乡蔬菜园区冷库建设工程采购的会议纪要》(纳府专议〔2016〕29号)精神,由县农牧局牵头完成纳雍县寨乐乡蔬菜园区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二、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纳雍县农牧局2、项目名称: 纳雍县寨乐乡蔬菜农业示范园区冷库建设项目3、建设地点:纳雍县寨乐乡革新村革新大坝4、实施时间: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5、工程概况:本次竞争性谈判冷库建设项目包括两个100吨蔬菜冷鲜库、员工宿舍、淋浴房、地秤台、彩钢瓦大棚等,总投资预算160万元。冷库选址场地平整及硬化工程由纳雍县雍泰集团完成,不包含在此次竞争性谈判内容。工程具体如下:※ 库体保温材料部分:聚氨酯保温板、挤塑板保温板、冷库平移门、平衡窗、发泡剂、密封胶及五金杂件、五金配件等;※ 制冷高温设备部分:制冷压缩机、冷风机、电磁阀、膨胀阀、制冷剂、钢管及配件保温材料、PVC排水管、辅助材料等;※ 电控材料部分:温度控制器、防爆灯、电缆电线、线管、线槽等;※ 安装调试部分:冷库安装调试及材料运输等;※ 配套设施部分:彩钢瓦大棚、员工宿舍、厕所及淋浴房、地秤台等;三、竞争性谈判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原则: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一)对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资质格要求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2、资质要求:具有实施该类项目的三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工程建设中无不良记录。(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5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2、报名地点及报名要件:报名地点设在纳雍县农牧局农业园区办,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审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三)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14时30分。会议地点:纳雍县农牧局五楼会议室。(四)竞争谈判领导小组组成本次竞争性谈判小组由纳雍县人民政府、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纳雍县审计局、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纪委、纳雍县农牧局、纳雍县政务中心、纳雍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五)竞争性谈判程序1、由建设单位宣读本次竞争性谈判须知。2、验证A、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施工企业需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现场验证。B、提交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3、报价此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各施工企业结合当地施工及材料价格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自行报价。报价分三谈轮进行,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4、最终竞谈三轮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的施工企业进入最终竞谈环节,进入最终竞谈环节的施工企业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时,最终竞谈价为中标价。当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最低报价相同时,由竞谈领导小组根据企业业绩、信誉、资质等确定中标单位。四、其他事宜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施工企业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竞争性谈判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是签订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企业与建设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施工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解释权归纳雍农牧局。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全称):纳雍县农牧局联系电话:0857—3524458(政务中心);0857—3521485(农牧局);13765899382 (蒙秋宏);15908570297 (张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