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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海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环保绿化|网络通讯|其它
发布日期: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海洋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8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2300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函公路[2014]374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4]90号文批复。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受项目发包人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发包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洋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自象山县戴港,顺接象山港大桥南接线终点,主线起点桩号K46+912.043,全线经象山、宁海、三门等三个县市区,终于台州市三门县六敖镇,终点桩号K101+405.299,路线全长约54.493km,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计划建设工期4年。其中起点至明港互通式立交段43.67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明港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主体土建工程已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11月完工并通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HJ。具体招标范围为: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K46+912.043~ K101+405.299,路线全长约54.493km)海洋环境监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按照《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及2016年度三门湾大桥(宁海段)附近海域育苗环境专项调查,并配合海洋环境保护的交工和竣工单项验收等工作。主要监测内容: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水文、空气、噪声等指标,并编制与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相关的分析及专项研究、技术报告并经评审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其中,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止;宁海段附近海域育苗环境专项调查工作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不包含编制与项目海洋环境监测相关的分析及专项研究报告并经评审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认证参数涵盖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水文监测项目,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6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4月8日15:00之前(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招标文件附件1《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且符合格式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上述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或快递至(以收到时间为准),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采用快递方式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电话确认是否已收到全部文件资料,招标代理邮寄地址及确认电话详见附件1附注),若投标人逾期未递交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提交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地区须做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11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先办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联系人:陈工)。
4.6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92266916553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窗口) 0574-87188850(办公室)
5.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的彩色扫描件应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编:315192
联系人:徐仁标、黄媛瑜、曹琪君
电话:0574-87410838、0574-87410892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光、杨文丁
项目专用手机:18267446906
电话:010-51656899-867、861
传真:010-59273266
网址:www.bjztc.com
邮箱:bjztc5@126.com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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