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及执法数据管理系统软件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为宣恩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及执法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及高速扫描仪和扫描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宣恩县公安局。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宣恩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就“宣恩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及执法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及高速扫描仪和扫描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2.项目名称与概况:项目名称:宣恩县公安局数据采集工作站及执法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及高速扫描仪和扫描工作站采购项目计划投资:30 万元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软件、高速扫描仪、扫描工作站。3.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采集站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为保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成日期需要在2015年1月31日之前。4、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代理/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无缝兼容用户单位现有品牌的所有型号记录仪。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5、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 3月21日至 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宣恩县住建局2栋宿舍楼501室购买采购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91号 (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采购人:宣恩县公安局地 址:宣恩县兴隆大道联系人:田先生电 话:18671862630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宣恩县住建局二栋宿舍楼5楼联 系 人: 乐 琴邮 编: 445500电 话: 1867180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