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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兴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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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浙江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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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兴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YCX-2016-18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为期一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投保费用30元/人/年(固定单价),采购预算人民币406.5万元,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结算。 六、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具有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许可的保险公司; 2.在长兴县设有分支机构,本地化服务能力强,快捷服务体系完善,服务队伍专业稳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磋商供应商或分支机构,具备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保险服务机构(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由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唯一授权,且必须隶属为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子公司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2.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3月30日14:0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本次磋商将于2016年3月30日14:00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元整 ; 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磋商保证金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方为有效)。 收款单位(户名):长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长兴县农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125101040017622502001 注:1.保证金不计息; 2.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3.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主体与磋商供应商主体必须完全一致,保证金必须为针对本项目专门提交,任何前期因其他项目缴纳的保证金都不得转作本项目的保证金; 4.参加过本项目前二次招标并交纳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保证金仍有效。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2-6250311、135672611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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