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编号:诸政采2016-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全市市级机关和镇乡(街道)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总量约3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具有采购标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3、投标人应承接过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整理或数字化加工服务(或登记备份成果采集服务)单次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经历(须提供合同原件及证明)。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2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自2016年2月6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3、业绩合同原件。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九、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16年4月6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四楼)。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金芝娣 联系电话:0575-87979306 传真:0575- 87979320交易中心联系人:黄 成 联系电话:0575-87253015 传真:0575-87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