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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档案数字化加工合格名录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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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甘肃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网络通讯|办公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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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加工合格名录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16930Y8 为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档案数字化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保密性, 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的通知》(兰档发[2014]20号)>和《关于报送和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兰建发[2013]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实际通过引入数字化加工单位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合格名录进行国内公开征集。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合格名录 4、建设地点:兰州市 5、招标内容:对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各类资料及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所提交工程资料进行数字化(资料整理、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档案装订、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加工,在此过程中档案实体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数据要求严格保密。最终从合格的资格审查申请人中择优选择5家单位进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合格名录。 6、项目说明:建立档案数字化加工商库,所有参建单位在档案数字化加工商库中选择进行加工,加工费用由各参建单位与加工商协商支付,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内部档案也委托其中第三方进行加工,费用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单位。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2年至201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4年的财务报告)。 3、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近3个月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5、须提供检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资格审查。 7、本项目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 四、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 3、资格审查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1日。 4、文件发售方式: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审查申请人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前须将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东岗雁滩第一支行或工商银行兰州雁滩第一支行 帐 号:2703 8885 2900 0036 391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及汇款用途,资格审查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资格审查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或发票。 五、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联 系 人:徐工 赵工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 贾天宇 张桃伟 联系电话:0931-8175187 13893116292 18152068018 传真:0931-8175200 电子邮箱:zhongzhaolanzhou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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