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印刷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印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印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ZFCG2016-1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补补项目联系电话:0472-3611157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方式:杨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任补补 郝媛媛 0472-3611157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2#街坊恒达利宾馆412室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印刷定点采购项目资质招标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包头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3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30 至 2016年03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2#街坊恒达利宾馆412室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发售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补补项目联系电话:0472-361115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