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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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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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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本部 的委托,对 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超级文件检验工作站,司法鉴定中心-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及顶空气相色谱仪,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显微红外光谱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3-317001-0002,GD-201603-317001-0006,201603-317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超级文件检验工作站,司法鉴定中心-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及顶空气相色谱仪,司法鉴定中心进口设备-显微红外光谱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8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编号:GPCGD163317HG015F 包1:超级文检工作站; 包2:顶空气相色谱仪; 包3: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 包4:显微红外光谱仪。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5日 至 2016年03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 302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 3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本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腾路245号 联系人:麦杏嫦 联系电话:87083530 传真:87083530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郑燕 联系电话:020-62791656 传真:020-62791620 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浩 联系电话:020-6279165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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