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一期)第一批物资采购(新能源汽车60KW直流充电桩)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泸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一期)第一批物资采购(新能源汽车60KW直流充电桩)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50015020201]000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51050015020201]0002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506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用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安装在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2.2项目工期要求:中标后15日内签订合同,并根据业主要求供货到业主指定地点。2.3项目招标范围:招标50台60KW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配套设备设施【硬件、软件(包含后台充服系统)】、指导安装、联合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表1 招标采购货物No 名称 用途 数量 规格 产地 备注1 直流快速充电桩 用于泸州电动汽车快速充电 50 台 1、“招标采购货物”在使用中暴露出的不符合技术协议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整改并承担费用。2、对影响“招标采购货物”正常使用的质量、安全及职业健康问题(按招标方所在政府规定),即使本协议未提出,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无偿整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独立一般纳税人法人资格,具有充电桩生产建设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具有独立自主研制的充电桩及充电运营监管系统等资质。近3年来(2013-2015),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每个项目总数不少于4台直流充电桩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项目设计单位。(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的签订等关于本次项目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15 日至2016年 3 月 19 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等相关资料);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四段邮 编: 646000联 系 人: 何先生电 话: 0830-3592342传 真: 0830-3592781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B座2103邮 编: 610066联 系 人: 陈女士电 话: 028-84352226传 真: 028-84352226电子邮件: 897320740@QQ.COM网址: /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