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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儿科康复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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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陕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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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康复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我院拟购置儿科康复设备一批,对其进行院内公开招标。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儿科康复设备一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PT床 2张 2 PT凳 数个 3 引导式训练组合 3套 4 斜板(儿童踝关节矫正板) 1个 5 梯背椅 2个 6 治疗床 3张 7 姿势镜 1面 8 平衡板 1套 9 髋关节训练器 1台 10 踝关节训练器 1台 2、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 3、报名费用人民币: 300元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6时30分 5、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8时30分 6、招标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7、招标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8、报名地点:陕中附院设备科办公室 联系人:喻女士 电话:029-33313775 招标报名资质审核表 参标公司报名前须填写资质审核表,并按资质审核表要求顺序提供胶装本资质1套,报名时参标公司须出具公司资质原件、授权原件、内容齐全的招标报名资质审核表胶装本,所需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在陕中附院网站公告招标公告处下载。以上内容不齐全不予以报名。 序号 投标公司资质名称 是否原件 胶装本资质是否加盖单位红章 资质有效期 1 法定代表授权书 是 否 是 否 投标公司注册资金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是 否 是 否 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是 否 是 否 4 税务登记证 是 否 是 否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是 否 是 否 6 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有效期在三个月内并只针对本院项目) 是 否 产品公司资质 1 生产公司注册资金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是 否 是 否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是 否 是 否 4 税务登记证 是 否 是 否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是 否 是 否 6 医疗器械注册证 是 否 是 否 7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是 否 是 否 8 提供原厂质量保证协议 有 无 是否是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是 否 9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是 否 是否是进口二手医疗设备 是 否 资质审核人签字 产品名称 报名单位 姓名 移动电话 *请勿将授权原件装订在报名资质审核表内,授权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入内即可。 *资质审核合格后由设备科出具账号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公司不得在未审核资质前私自进行质保金缴纳,否则不予退还。 *凡是自带耗材的设备,招标现场请出示样品。 公司资质及装订要求 (标书制作要求) 此要求是取得标书后的制作要求。根据医院要求,招标公司将以下资质按顺序装订成胶装本,设备、耗材、高值耗材设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加盖公司红章并在报名时携带原件,无原件的公司一律不予参加。 1、目录 2、投标一览表 3、技术参数及彩页 4、附件一至附件三 5、配置清单及价目表 6、投标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公司给业务员授权书 8、投标公司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公司资质 10、生产厂家给投标公司授权 11、生产厂家资质 12、注册证 13、注册登记表 14、生产厂家质量保证协议 15、各种检测证明 16、廉政协议按以下格式附合同后 17、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18、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科。 19、标书装入投标文件袋内,用3cm不干胶塑胶袋封死,两侧加盖骑缝章,入会场方可打开;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报价一览表需填写公司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投标总价、到货期限、有无声明。入会场方可打开。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信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 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 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 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 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回路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 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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