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机动部队装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YSL201604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机动部队装备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一、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机动部队装备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文件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机动部队装备采购招标文件五、代理机构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项目概况1、采购范围:详见技术参数与采购清单2、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交付验收完毕并使用;七、 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独立操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和规模;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为经销商家的必须持有该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红章);4.警用装备生产企业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安部012网站)2015年公布的警用装备目录企业;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附二十二条内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例: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7.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3月9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办公时间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2、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4、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5、提供企业在201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6、投标人为经销商家的必须持有该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红章)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13: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十二、投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30日下午13:30时,在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召开开标会议。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470060006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495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