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所需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对 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 QC[2016]012-GK05 号 二、采购项目: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70万元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服务商; 4.2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河南省以外的公司需具有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开出的备案通知单。 五 、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详见http://www.qfxzfcgzx.cn)。 2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交标书订购清单 并下载招标文件。 并提交 投标保证金(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 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 、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14000 元。 6 、 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6012300016000000052380。 六 、项目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7日下午18:00 七 、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四室 。 八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6166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