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镇2015年移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筑公资告〔2016〕采字第02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批准,朱昌镇人民政府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朱昌镇2015年移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序号 包号(品目名) 采购内容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1 太阳能路灯 太阳能电池板 357 太阳能路灯 80WP,高纯度硅片太阳能电池,峰值功率80WP。转换率17%,使用寿命为20年以上单晶硅电池片。 2 太阳能路灯 蓄电池 357 太阳能路灯 国家环保新能源磷酸铁锂电池,电池总容量60AH、电池单体容量≥3AH,质保5年。(使用寿命为10年以上) 3 太阳能路灯 控制器 357 太阳能路灯 10ALED微电脑智能控制器:采用光控、时间PWM控制方式,具备过充,过放,过压保护,短路保护、温度补偿功能;防雷击保护功能;随季节时间自动调整输出功能;质保5年。 4 太阳能路灯 灯具 357 太阳能路灯 ADC12国家环保铝制品,功率=30W,电压12V,防护等级: IP67(使用寿命10年以上) 5 太阳能路灯 光源 357 太阳能路灯 12V LED集成(理论使用寿命10万小时)质保5年 6 太阳能路灯 灯杆 357 太阳能路灯 单臂灯杆,含支架,使用钢质材料,灯杆总高度6米, Q235钢材,壁厚≥3.5mm,下口径≥130mm,热镀锌喷塑处理,确保5年不生锈,抗风性11级,使用寿命达20年以上。 7 太阳能路灯 基础笼 357 太阳能路灯 钢筋笼尺寸为300mm×300mm×600mm,钢筋直径≥18mm。 采购预算:13923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应是太阳能路灯生产或经营范围中有太阳能路灯销售或安装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所投产品若非投标人自身生产,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采购 文件的时间、方式及价格: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3月08日 10:00至2016年03月29日 10:00,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gyggzy.cn)购买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6年03月23日 10:00起至 2016年03月29日 10:00,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gyggzy.cn)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从网上交纳保证金。(注意: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企业网银支付),详情请点击http://www.gyggzy.cn/content.aspx?NewsID=25B8EE7D-965E-413A-9585-F20182A7F9EF) 4.技术咨询电话:0851-84839761。 六、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五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地址:观山湖区朱昌镇 联系人:蒋俊 联系电话:158851001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阳诚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3号楼1516号 联系人:焦健 电话/传真:0851-85829116/0851-4123314 九、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