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金山廉政》期刊印刷采购公告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4)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5)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6)竞标人是外地的将以上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以下QQ1056503622邮箱。二、采购项目编号:阿地采购【2016】18号。三:采购项目内容:《金山廉政》期刊四个季度印刷,具体技术参数见询价表。四、采购文件取得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下午16:00—2016年3月3日上午14:00(北京时间)工作日之前。五、报价截止时间: 2016年3月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六、联系人:艾力 、徐江华 联系电话:0906-2123901(传真);七、采购单位联系人: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崔建红 1356518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