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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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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河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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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购置招标公告 谈判项目文件编号:JC2016-001CGZB 谈判人名称: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谈判人地址:海兴县 谈判人联系方式:吴飞 13082166600 谈判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朝阳路6号 谈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玲 0317-2022157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一包:泡沫水罐消防车;二包:水罐消防车;三包: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四包:应急救援及防护 谈判数量:详见谈判清单 谈判用途:消防 项目实施地点:海兴县 供货时间:30 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谈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能出现国家禁止言论; 3、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参加政府谈判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2月 29 日至2016年 3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6)必须为制造商或取得合法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持生产企业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的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申请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日期应为报名日期内)(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供)。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1.2万元;二包:1万元;三包:1.5万元;四包:4000 元。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未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于2016年 2月 29 日8:30—2016年 3 月 2 日16:00以前缴纳至指定帐户(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行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060 7001 0400 16888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 联系电话:5547165 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 注:1、 每包谈判文件2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 9 时 30分 开标时间: 2016年3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行二楼)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317-5547165 项目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317-2022157 传真电话:0317-2022157 谈判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22157 备注:监督电话:0317-6621191 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谈判单位提出质疑。 注:1、货物和服务谈判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谈判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谈判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谈判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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