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山西省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
发布日期:
2016-02-23
山西省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XZDF20160250 山西省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管函[2015]813号文批复,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法人山西省河道管护服务总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省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为忻州市蓄水的中型水库8座和小(1)型水库20座,吕梁市蓄水的大中型水库8座和小(1)型水库16座,长治市蓄水的大中型水库8座和小(1)型水库26座,汾河水库和漳泽水库的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观测值班室共88套,其中:150m2/三层的26套,60m2/二层的62套;坝顶照明灯1314杆;广场灯53杆;探照灯149个;移动可升降应急照明灯80台;应急照明箱2个;便携式应急灯1380只;便携式望远镜228个;应急发电机组86台(30kw4台,20kw 21台,10kw61台);救生舟93艘;救生衣6300件;电缆292600m;抛绳器93台;照明配电箱2个。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八个标段。 (1)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观测值班室忻州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Z-FJ-005(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1) 合同内容:忻州市水库观测值班室、汾河水库观测值班室的施工。 (2)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观测值班室吕梁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Z-FJ-006(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2) 合同内容:吕梁市水库观测值班室的施工。 (3)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观测值班室长治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Z-FJ-007(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3) 合同内容:长治市水库观测值班室、漳泽水库观测值班室的施工。 (4)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照明设施忻州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D-QT-008(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4) 合同内容:忻州市水库、汾河水库的坝顶照明灯、广场灯、探照灯、移动可升降应急照明灯、便携式应急灯以及电缆的采购安装。 (5)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照明设施吕梁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D-QT-009(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5) 合同内容:吕梁市水库的坝顶照明灯、广场灯、探照灯、移动可升降应急照明灯、便携式应急灯以及电缆的采购安装。 (6)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照明设施长治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D-QT-010(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6) 合同内容:长治市水库、漳泽水库的坝顶照明灯、广场灯、探照灯、移动可升降应急照明灯、便携式应急灯以及电缆的采购安装。 (7)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救生设施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D-QT-011(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7) 合同内容:救生舟、救生衣、电缆抛绳器、便携式望远镜的采购等。 (8)合同名称:水库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第一批项目发电机组标 合同编号:SKAQSSBZH-JD-QT-012(2016) 招标编号:SXZDF20160250(08) 主要内容:水库备用发电机组的采购安装,发电机组主要有30Kw、20Kw、10Kw三种。 3、工程地点:山西省忻州、长治、吕梁。
二、资格要求 (一)观测值班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质量、安全、财务等管理人员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的人员从事施工工作,且应提供每一个工作岗位的主要人员的资料。 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应满足的机械设备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须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照明设施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是照明设备生产企业,具有招标设备相关的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中的施工和安装工程部分须投标人选择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包人分包。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救生设施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三级I类及以上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资质,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发电机组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如是设备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的生产许可。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且所投产品须取得的生产许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为使用方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8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01室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者均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被授权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其他证明)及本人身份证;⑦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⑧相关标段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件。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6年3月24日公开开标。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人。
招 标 人: 山西省河道管护服务总站 地 址: 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电话:0351-4666690 联 系 人: 肖女士
招标代理: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1-8728360 15110356997 18935201023 传 真:0351-8787449 E m a i l :sxzdfzbb@163.com 邮政编码: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