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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麟游县城区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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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陕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网络通讯|机械机电|办公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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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城区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XBJ16-008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麟游县城区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麟发改发[2016]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酒厂桥大转盘西入口凤凰路西侧人行道,永安路与官坪路交汇处东侧人行道、杜阳路加气站门前北侧人行道、碑亭景区门前停车场、水利局院内停车场、招待所院内停车场、中医医院院内停车场、金麒麟酒店停车场、地中海停车场门前。 2.2工程规模:新建二级智能停车诱导发布系统3处,三级智能诱导系统6处,大型停车场智能显示屏3处,停车场35处 。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9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贰级 资质,外地企业须在陕西省公安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时间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2 月18日8 时至2016 年2月24日18 时(节假日除外),在麟游县招标办(麟游县发改局院内)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贰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在陕西省公安厅备案,投标企业法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方可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麟游县九成宫镇杜阳路 邮 编:721500 联 系 人:马虎平 电 话:0917-796210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邮 编:721000 联 系 人:王智娟 电 话:0917-3522288 /15229765675 传 真:0917-3522288 电子邮件:sxaxbj@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宝鸡高新支行 账 号:8060214014210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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