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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太古乡太古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宁县太古乡太古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经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临发改审批发【2016】8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大宁县太古乡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含劳务报酬3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宁县太古乡太古村,惠及480口人。 2.2建设规模:改造基本农田745亩。中低产田改造745亩,土地整理265740立方米,人工平整土地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大宁县太古乡太古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 3.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介服务窗口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⑦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2011计价依据核准的费率为准); 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⑨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⑩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太古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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