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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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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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408251601050138-01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科技文教旅游 实 施 地: 运城市 开标时间: 2016-03-08 招标方案核准号: 2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新绛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社字[2015]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绛县文物旅游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村南 2.2 建筑规模:主宅院、偏院、马房、车马店、楼儿院、私塾、宅院(一、二、五、六、七)建筑面积约:3266.6m2及以上项目的院落及围墙工程的监理 2.3 招标范围:以上项目的施工监理。 2.4 投资规模:施工投资约1450万元,监理投资约 31.3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2月2日至 2016 年2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税务登记证副本;(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10)最后一次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企业养老保险金)及明细表、近三个月全体人员工资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楼二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3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59-7560363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 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1408251601050138-01 。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A座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0980 传 真:0359-202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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