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 |
发布日期: |
|
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408251601080137-01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科技文教旅游 实 施 地: 运城市 开标时间: 2016-03-08 招标方案核准号: 2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绛县李毓秀故居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新绛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社字[2015]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绛县文物旅游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村南 2.2 建筑规模:主宅院、偏院、马房、车马店、楼儿院、私塾、宅院(一、二、五、六、七)建筑面积约:3266.6m2及以上项目的院落及围墙工程。 2.3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4 投资规模:投资约1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2月 2 日至 2016 年 2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工程规费计取标准;(7)安全生产许可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9)税务登记证副本;(10)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等有效证件;(12)最后一次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企业养老保险金)及明细表、近三个月全体人员工资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楼二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3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59-7560363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捌 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251601080137-01。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A座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0980 传 真:0359-2020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