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加油、加气站经营权租赁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项目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2010]987号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交规划[2010]179号批复;项目采用BOT模式,招标人为中铁建(山东)德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即将建设完成通车,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夏津西服务区加油(气)站、聊城北停车区加油站(停车区不设加气站)经营权租赁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1.1 项目概况: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是山东省“五纵四横一环八连”高速公路网中的“纵五”及“一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3W德上(德州—上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夏津至聊城段北起夏津县田庄乡夏津互通立交,南至东昌府区道口铺办事处聊城西互通立交,途经德州市夏津县和聊城市临清市、东昌府区,全长62.128公里(其中德州境内13公里,聊城境内49.128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28.0米。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本项目收费期为24年10个月。 1.2 竞争性谈判范围:本次竞争性谈判范围为: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夏津西服务区加油(气)站、聊城北停车区加油站经营权租赁竞争性谈判。包括夏津西服务区2座加油站、2座加气站,聊城北停车区2座加油站。设置一个标段。 1.3 竞争性谈判内容:德商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夏津至聊城段夏津西服务区加油(气)站、聊城北停车区加油站(停车区不设加气站)经营成品油(气)零售业务。 1.4 租赁招商经营期限:10年。 1.5 标的情况 加油站/加气站名称 经营范围 备注 夏津西服务区和聊城北停车区加油、加气站 加油、加气站经营成品油(气)零售业务 1.房建工程招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交由加油、加气站承包人,承包人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二次建设、改造装修,购置经营期间所需的生产、生活用具。现场只提供加油、加气站的办公生活用房及加油、加气站大棚,其余加油、加气设备、设施等不提供,后期需要承包人自建。 2.加油、加气站区域的物业、保安管理均包含在服务区经营相应标段中,服务区(停车区)承包人与加油(气)站承包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3. 本次招标仅针对服务区加油(气)站、停车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油(气)零售业务,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2.2 证照齐全,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 2.4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 2. 5投标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气)供应渠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成品油(气)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具有《成品油(气)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3)与具有成品油(气)经营资格的企业连续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气)供应协议。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成交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请投标人2016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建(山东)德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购买谈判文件。 投标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需提供两份)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以及以下三种资格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购买谈判文件: (1)《成品油(气)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成品油(气)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成品油(气)供应协议(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供油(气)方《成品油(气)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气)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谈判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 本次谈判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不另行组织投标预备会和介绍会。投标人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有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6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30分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中铁建(山东)德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街道办事处南湖滨路海关院内南楼二楼会议室)。招标人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开标。 4.3 于2016年2月26日9:30开标,开标地点见谈判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4.4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山东)德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街道办事处南湖滨路海关院内南楼 邮政编码:252000 联 系 人:马工(联系电话:18854102787);李工(联系电话:1865167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