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安区2015年食品安全示范区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编号 广区采GQC[2015]167-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01-11 09:05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已核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事业单位不提供)。 4、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具有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合法机构颁发的有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附件所载检测资质及能力应当满足《广安区药监局2015年食品安全示范区食品抽样检验项目明细表》中的所有检测项目需求(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使用的检测方法应当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提供的检测方法。 6、投标人2012年1月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含1个)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标书发售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用银行转帐(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转账时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方式到帐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建设路分理处,银行帐号:126624425651,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本招标项目参加第一次投标的投标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第二次投标截止日前未退还的,若继续参加第二次投标可直接转为第二次报名时投标保证金。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6-01-11 13:00到2016-01-18 16:30 标书售价 / 标书发售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13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2-02 14:30 开标时间 2016-02-02 14:30 投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开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安市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38113075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38113075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