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翼城县陵下源林家具城铺设彩钢瓦屋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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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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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陵下源林家具城铺设彩钢瓦屋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LF-2015-18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实 施 地: 临汾市 开标时间: 招标方案核准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陵下源林家具城铺设彩钢瓦屋面工程,招标人为翼城县唐兴镇陵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翼城县唐兴镇陵下村。 2.2建设规模:翼城县陵下源林家具城铺设彩钢瓦屋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彩钢瓦屋面拆除、彩钢瓦屋面铺设等,面积约为9700㎡。 2.3计划工期:25天 2.4招标范围:翼城县陵下源林家具城铺设彩钢瓦屋面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4 日至2016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6)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8)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 月 4 日至2016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唐兴镇陵下村民委员会 地 址:翼城县唐兴镇陵下村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1573570908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汾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0357-671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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