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塞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依据陕水农发(2015)3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安塞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安塞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92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真武洞镇溢流坝的坍塌部分进行加固,下游两侧河岸进行加固。渠道总长1856.72m,其中衬砌改造244.87m,土渠初砌352.08m,新建退水闸和节制闸各2座,新建引门50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6年 1月 7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施工标项: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类似业绩,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在延安市文化沟小区2单元901室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5.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宋小钰 电 话:15877665686